关于建立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若干问题
去年机构改革以来,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大部分地区根据我部印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基本完成了总体原则、方法、步骤的框架制定工作。为了深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想就政府采购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谈一点看法,希望引起广泛的思考和研究。
一、政府采购与公共财政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机关)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在国际上,政府采购是包括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及采购管理在内的对政府采购行为的总称,亦指公共采购的管理制度。
(一)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政府采购制度是实现公共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机制
(三)政府采购制度与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对实物形态直接管理方式,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以下简称"控购")和财政供给制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建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必然性和可能性
(一)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建立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是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作必要的准备
(三)我国已经具备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条件
三、建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重大意义
(一)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强化市场意识,促进观念转变
首先,有助于树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契约关系的观念。
第二,有助于树立政府也是一个消费者的观念。
第三,有助于树立通过商业化途径提供政府消费更为便利的观念。
第四,有助于树立集约理财观念。
(二)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廉政建设
(四)建立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优先购买国内产品,保护国内企业
四、我国政府采购管理机制
政府采购制度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事务多,需要建立一整套管理机制进行管理和协调,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制度顺利运转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今年4月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有关的管理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主管机构
(二)采购机关
(三)中介组织
(四)供应商
五、我国政府采购的立法
六、我国政府采购试点工作
下一步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继续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试点工作必须从简单的标准商品采购开始做起,逐步扩大范围,由简单商品扩大到复杂商品,由货物采购扩大到工程采购,最后扩大到无形服务领域。在政府采购领域中,无形服务采购的难度最大。无形服务属于软科学范畴,技术指标很难确定,即使在国际上目前也还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需要我们积极探索。
第二,尝试采购卡制度,加强小额(零散)采购的管理。
第三,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电子贸易系统。
第四,建立专家库。
七、配套改革
政府采购制度是现行财政管理方式的转变和延伸,它的实施需要相应的内部和外部条件,从财政系统来说,它需要改变现行的预算管理机制。
(一)改进预算监督。
(二)改革现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管理体系和具位操作方法。
(三)完善国家金库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后,国家金库的有关办法中应明确允许财政办理直接拨款的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具体操作方法。这种方式与正在探索改革的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方式是一致的。
八、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政府采购制度是一个新事物,尽管我国已经开展了试点活动,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研究和探索,为尽快建立既与国际惯例基本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采购制度提供理论指导。
(一)关于管理体制问题
(二)关于操作性问题
(三)关于政策性问题
(四)关于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对策问题
无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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