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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诊疗体系是对医学在诊断疾病、治疗疾病活动中主导思想的高度概括,它用最简炼的语言勾画出医学诊疗的基本框架,反映了医学的主要特征。中医学是病证症相结合的诊疗体系,它能全方位地反映中医的诊疗特征,并全面指导中医临床,提高诊疗水平。
1 病证症诊疗体系的提出
1.1 症、证、病的概念与关系
中医学对疾病本质的认识是通过辨症、辨证、辨病三个方面来进行的,要建立中医诊疗体系,必须首先澄清三者的概念及相互关系。“症”包括症状与体征,是机体患病时所表现的各个现象。“证”是对疾病发展过程中某阶段的病位与病性等本质所作的概括。“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征与规律等本质所作的概括。“症”、“证”、“病”三者, 含义各不相同, 但都统一于“疾病”总概念之中, 都是由疾病的病理本质所决定。症是辨证、 辨病的主要依据, 病的本质一般规定着病的表现和证的变动。病代表疾病全过程的根本矛盾, 证代表病变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病的全过程可以形成不同的证, 而同一证又可见于不同的病之中, 因而病与证之间是纵横交错的关系。
1.2 病证症相结合的中医诊疗体系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的特点与精华,尤其是近40年来更是大力倡导,占据中医临床的主导地位,成为一种公认的诊疗模式。但辨证论治并非诊疗的唯一途径,过分强调辨证论治的重要性,势必忽略对病认识的深化,辨证论治的局限性也日益显露。因而很多医家提出了应当辨病论治与辨证论治相结合[1,2],并从诊断、病机、治疗等方面阐述了辨病论治的重要性。同时,症状不仅是辨证与诊病的主要依据,有时还成为病变中诊疗的关键,且疾病过程中还会出现并发症等情况需要加以处理,因而实际上还存在着辨症论治。早在80年代,蒋红玉等曾有“三辨论治”的命题[3],最近欧阳先生著有《中医症病证三联诊疗》一书[4],黄培生亦有“新的中医诊疗体系设想”的论文[5]。为此,我们特提出建立“病证症相结合的中医诊疗体系”,国家标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的颁布,已基本建立了病证体系的框架[6]。中医学这一完整诊疗体系的建立,将加深中医学对疾病的全面认识与正确处理,促进中医学对病、证、症之诊断、治疗、方药等的系统研究,从而有利于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
此外,中医学现在还有辨体质而治(察体论治)、病因辨治、因人因地因时诊治、方证论治等提法。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中医诊疗的基本思路,但并非中医诊疗的主导思想和主要特征,究其实质,仍属于辨证论治的范畴,如“辨体论治”主要是强调阴虚质、阳虚质、痰湿质、气郁质等素体特征,临床时应据之而进行论治,但“证”是邪正关系综合反应的结果,患者之所以会形成阳虚证、痰湿证等,本身就包括了体质的因素在内,故可融于本体系之中。
2 三种辨治的渊源与存在问题
2.1 辨证论治的沿革与存在的问题
辨证论治的形成、发展和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经》为辨证论治奠定了理论基础,自张仲景以来的历代医家,分别从六经、脏腑、经络、八纲、病因、气血津液、卫气营血、三焦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研究,总结出各自的经验,形成了诸多辨证论治的理论和方法。近现代又开展了辨证论治规范化和微观化的研究,加深了对辨证论治规律与本质的认识。虽然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诊疗疾病时应遵循的基本方法,是中医理论的精髓,但至今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如:①归类辨证论治的方法有七八种之多,相互错杂而不统一;②证只是病变某阶段的本质,而对疾病全过程的本质认识不足,缺乏诊疗的预见性;③有的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病情缺少主观症状,而客观检查却有病变,从而形成无症可辨;④有的病情虽有一定的症状与体征,但病变的位置与性质仍难以明确,形成无证可辨;⑤虽然辨证正确而似无误,但按证论治却无效;⑥过分强调辨证论治,则束缚了其它认识的发展,如所谓同病异治、异病同治,实际上形成重证轻病的误导,而视病为可有可无。
2.2 辨病论治的沿革与存在的问题
早在甲骨文中就有了病的概念,《内经》已提出了300余种病名,《金匮要略》、《诸病源候论》等都是论病为主的著作。因此可以说,中医对“病”的认识早于对 证的认识,诊疗的主要目标就是针对“病”,“证”只是对内脏疾病难以认识其本质的情况下,而据全身表现进行诊疗的补充措施。
尽管中医辨病论治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由于各种原因却对病本质的认识存在不足和针对病进行的治疗缺乏有效手段。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由于中医学的诊察手段原始,通过“望闻问切”所获得的病情资料有限,只能起到“司外揣内”的作用,难以认识疾病内在本质,因而许多病名,尤其是内科疾病,不少是据症状而命名,而症状只是现象,难以明确规定疾病的内涵与外延,因而成为中医诊断的极大薄弱环节。
另一方面,是过分地强调和依靠辨证论治,而视辨病为可有可无,因而未重视对疾病规律的认识与总结,未重视针对病的治法与方药的探讨,在现有中医以病为纲的著作中,很难找出真正针对病进行治疗的有效治法与方药。特别是近代中西医的病证结合,实际上取消了中医的病,更不利于中医对病的诊疗的深入研究,形成用西医方法诊病、治病,用中医方法只是辨证、治证。
2.3 辨症论治的沿革与存在的问题
虽然古代无“症”字,仅有证字,而为症证通用。然而在远古时期,应当说最初只是对症治疗,即解除痛苦,还不可能对疾病的本质——病与证作出明确的诊断。事实上所谓“审证求因”,其本义应是指探求出现症状的原因,即据症求因。辨证的本义也是辨症,证据也,辨证论治是根据症状的不同特点而采取不同的治疗。同时,中医临床上总结、积累了丰富的针对症进行诊疗的有效方法和方药。
由于中医学对内脏疾病认识不够,往往是以症代病,并未真正形成对症状的鉴别诊断。特别是有一种错误的观点,把对症治疗看成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认为是诊疗水平低下的表现,甚至当作是医疗活动的缺点。因而妨碍了对辨症论治的深入研究。同时症本身也欠规范,存在着一症多名或一名多症等现象,给临床带来困难。
3 三种诊疗体系的必要性
3.1 辨证论治的优点、必要性
辨证论治的科学性与必要性,几千年来的医疗实践,已为中医界所公认,主要是能从整体上把握病变过程中邪正斗争的状况,根据每个具体病情进行灵活处理,其优越性无须赘述。然而现在中医临床上的辨病与辨证相结合,往往是以西医的病作为诊断,辨出西医病后,再据其所列证型而对号入座地进行治疗,真正按中医学理论进行分析、体现辨证论治的精髓不够。
3.2 辨病论治的优点、必要性
由于辨病能够把握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变化规律,同种疾病应当具有共同的病因、病理、病状、演变、预后等本质与特征,应有共同的治疗规律和治法方药,因而辨病论治具有疾病的共性突出,治疗的针对性强等特点。所以中医学不仅要提同病异治、异病同治,还应补充同病同治、异病异治或异证同治、同证异治,如此则更有利于对病变的全面、深刻认识。
3.3 辨症论治的优点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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