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发展模式比较与中国的现实选择
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两种基本模式,即技术领先者的发展模式和技术追赶者的发展模式。顾名思义,技术领先者发展模式是指那些在技术发展上居于领先地位国家的发展方式。技术领先者依靠自己在基础研究中的优势,沿着“研究→开发→工程管理”的轨迹前进,不断发明创造性出新的产品和工艺方法,从而控制了技术的发展方向,占据了技术发展的制高点。由于技术领先者是高技术产品的最早和最主要的供货者,因而他们也常常主宰着高技术产品的市场,占据着市场优势。技术与市场优势是技术领先者最大的竞争优势。而技术追赶者一般并不是某项产品或工艺的首创者,他们主要是通过知识的传播、设备的进口、接受直接投资和技术贸易等方式来获取技术领先者的先进知识,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应用这些知识,然后才是改进、发展这些知识,因而技术追赶者是沿着和技术领先者相反的运动轨迹前进,即“工程管理→开发→研究”。
技术领先者在进行创新活动时常常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一项耗资巨大的科学新发现并不总是能够转化为商品,生产同一种商品也可以存在不同的技术选择,这就要求有一个非常灵活的市场机制对创新进行筛选。同时,技术领先者还必须应付来自技术追赶者的竞争,技术追赶者获取领先者的先进知识时虽然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但一般而言这种代价要小于首创成本,并且技术追赶者往往在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方面要低于技术领先者,因而技术追赶者往往在生产成本方面具有某种优势,这使他们有可能在产品市场的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技术领先者在成熟产品市场上会逐渐失去竞争优势是一个经常观察到的现象,技术领先者要继续保持自己的优势只有不断通过新的创新活动,创造新的技术和产品来摆脱追赶者。这种创新最好是革命性的,如采取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技术路线,从而使追赶者在旧技术路线上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失效。这时就需要一个特别能够鼓励进行重大创新变革的机制。综合起来看,技术领先者需要一个能够不断造出为市场所接受的新东西的制度安排。而对技术追赶者而言,由于面对的是技术领先者的技术与市场优势,首先需要一个能够充分动员资源的机制来获取生产能力与市场份额;其次要想在成熟产品市场上战胜技术领先者,除了在价格因素上,最终还必须在产品性能上超越领先者,这就要求追赶者有一个鼓励进行产品与工艺创新的机制。综合地看,追赶者所要求的是一个能够造出为市场所接受的好东西的机制。这种机制要求上的差异,导致了两种发展模式在研究开发、产业组织结构、政府作用方向和方式、融资结构、人力资源管理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在二战后的几十年里,美国是典型的技术领先者发展模式,而日本和韩国则是技术追赶者模式中的典范。
一、研究开发活动
技术领先者的研究开发活动一般是基础研究驱动型的。即通过大量的基础研究活动,创造或发现新知识,当这些新知识被应用到开发新的产品和制造方法时,就产生了所谓的技术创新。技术领先者的首要特征就是对基础研究的大量投资。如战后在经济和技术上一直居于领先地位的美国,其对基础研究的投资量之大是其他任何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在 50 年代美国的研究开发投入占到西藏自治区方七国的 70.6% ,尽管后来这一比例有所下降,但到 1994 年时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美国的研究开发投入仍占到了西方七国集团的 48.1% ,占全世界的 37% 。 1998 年美国基础研究的经费开支为 344 亿美元,占整个研究开发支出的 15.6% ,其中大部分( 56.7% )是由美国联邦政府资助。基础研究工作主要是由大学和国家实验室承担, 1998 年它们占了基础研究经费的 67% 。对基础研究的大量投入推动了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二战以后,美国科学家先后在核物理、空间物理、半导体科学、电子和光电子学、材料科学、生物学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这些科学上的重大突破又相继导致了核技术、空间技术、电子技术、通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等应用技术的重大突破。本世纪的一些重要产品如晶体管收音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数控机床、电子计算机等都是由美国在二战后最先开发推出的。这些科学技术成就使美国能够一直占据着世界经济的霸主地位,领导科技进步的潮流。
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技术追赶者的研究开发活动则可以称为市场驱动型。他们把技术创新的重点放在应用研究和产品与工艺的开发上,通过有选择地引进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作为主要的技术来源,然后进行开发改进,从而能够在领先者占领的市场上分一杯羹。一般而言引进新技术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直接进口先进的生产设备, 1991 年亚洲地区购买的美国高技术产品达到了 300 亿美元,占美国全部高技术产品出口的 28% 。日本始终是最大的高技术产品进口国,位居其次是韩国和马来西亚。二是购买技术许可证或专利,从 1987 年到 1991 年,亚洲国家会给美国的专利使用费增加了一倍,其中日本占了 75% 。日本在 1979 年以前从美、德、英、法等西方国家的技术进口是其对这些国家技术出口的近十倍,直到目前,日本只是在与英国的技术贸易中出口超过了进口,而对其他主要地达国家仍处在技术贸易逆差的地位。韩国在引进专利技术方面有一些独特的作法,如在 70 年代以前韩国对专利引进衽限制性政策,对购买专利的领域、费用和使用时间都作了规定,但在当时技术流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这些限制措施反而加强了韩国企业在引进技术时的谈判能力,使他们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这些技术。韩国不仅注意从西方发达国家进口技术,还从前苏联地区和中国购买了大量专利。据俄罗斯专利局统计,仅在 1993 年 10 月至 1994 年初的短短数月时间里,就有 41 家韩国机构包括 22 家大财团和韩国原子能技术研究院向俄罗斯购买了 365 项专利技术。获取车外技术的第三种方式就是通过购并国外高技术公司以获取核心技术。在美国有 11% 的小型高科技公司是被车外企业拥有,其中亚洲占 20% 左右。亚洲所拥有的高技术公司中又有 1/4 是属于计算机硬件。韩国的三星、 LG 、现代等公司为了获得高技术专利,都在美国耗资数亿美元从事过此类并购活动,这大大提升了韩国在高清晰度电视、光学半导体、通信、计算机硬盘、非储存半导体等高技术高附加值领域内的技术水准。日本则在美国设有 224 家研究开发机构,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多。 OEM ( Originalequipmentmanufature )方式是另一种获取技术的方式,其独特的优势在于订货商为了获得高质量和低成本的供货,会主动向 OEM 生产商转让技术,以帮助生产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改进产品,并且生产商不用考虑市场问题。韩国和台湾的企业都从做 OEM 中受益非浅。通过吸收直接投资也是获取技术的来源之一。日韩对直接投资额的依赖程度相对较小,韩国只是在半导体工业发展的早期引进过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