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51LUNWEN.COM 无忧论文网
| 无忧英国论文网 | 无忧免费论文网|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荷兰】
无忧论文网无忧论文网名校师资提供一流服务
2008/12/2 星期二
论文首页 | 留学论文 | 硕士论文 | MBA论文 | 金融硕士 | 博士论文 | 代写论文 | 代写Assignment| 翻译服务 | 支付方式
论文下载 | 论文写作 | 论文格式 | 本科论文 | 论文老师 | 论文出售 | 论文发表 | 发表供需| 教育导航 我的无忧  
英语论文|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论文|人力资源|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学|项目管理|行政管理|经济论文|金融论文|国际贸易|法律论文|日语论文|
教育论文|政治论文|社会哲学|新闻媒体|保险论文|会计财务|计算机科学|建筑论文|通讯论文|土木工程|医学论文|论文写作|留学文书|应用范文|
无忧论文网论文下载中心 [管理科学类][工商管理][工商管理]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
本类导航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战略管理
 →技术经济学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供应链
 →市场广告
 →旅游宾馆
 →电子商务
 →组织行为学
 →信息管理
 →成本管理
 →企业问题研究
本专业最热门的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4714)
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3547)
管理的实质在于创新(3372)
关于企业筹资方式的研究(3238)
电子商务与企业流程重组(3206)

Google 英语论文 硕士论文 论文下载 论文发表
支付方式咨询:357500023@qq.com
论文题目: 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
论文编号: lw200701191942076455
编辑:
论文属性: 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国籍:
论文语言:中文
登出日期: 2007-01-19  
点击次数:3546
论文字数:48552
购买价格: 150
注明:
参考相关附件:
论文大纲,目录
关键词搜索:工商管理论文   硕士毕业论文
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义务
                    
论文摘要
  
一.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及其董事的权力不断扩张,客观上要求强化与其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本文首先探讨了董事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并对董事向公司所负的义务进行了法理分析,指出董事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是其经营活动中应履行的基本行为准则。进而结合我国现行的公司立法和公司经营实践,并在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基础上,对董事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具体内容及其监督制度和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司立法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是不完善的,特别是对董事的注意义务无明确规定,已做出的规定也未必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董事义务法律体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针对此问题提出了改革完善我国董事义务法律制度的一些设想及立法建议,同时结我国有企业转轨过程存在的董事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对将来我国修改完善公司立法、特别是修改完善有关董事义务的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可以借鉴的思路,并对我国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探索中如何更有效的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一点有益的理论贡献。
  
二.      本论文主要内容提要
  
本篇论文共分六个大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第一部分是股份公司董事义务概说,这一部分主要是尝试从理论说明以下几个问题:(一) 随着现代股份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及其董事的权力不断扩张,为防止董事的滥权行为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除了公司机关之间的权力制衡与监督外,必须强化董事的义务与责任,这是董事义务产生的现实基础。(二) 为说明董事向公司所负的义务,就必须搞清楚董事的法律地位,即董事与公司的关系,这是董事义务产生的理论依据。本文在比较国内外三种不同立法及学说(即代理与信托兼有说、代理说和委任说)的基础上,认为采用委任说来说明我国的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合适的。(三) 本文进一步对董事向公司所负的义务进行法理分析,指出大多数国家立法及理论都认为董事只对公司负有义务而对股东没有独立的义务是一个原则,并对这一原则的成因作了理论和实践的论证。(四) 在对董事义务进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共同构成董事义务的基本内容,是董事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并对两种基本义务的不同之处作了比较。
第二部分是董事的注意义务,在这一部分论文中集中探讨董事注意义务的相关问题。首先,分析了董事注意义务的含义,并指出注意义务规范的重点在于董事的行为方式;其次,用比较法学的方法研究了董事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问题上各国的立法、学说及判例,鉴于我国公司立法对董事的注意义务未作明确规定,在此也提出了将来确定我国董事义务及其衡量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最后,介绍了从美国法院发展起来的关于董事免于就合理性的经营失误承担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经营判断原则,并论证我国公司法引进这一原则合理性和必要性。
第三部分是董事的忠实义务,在这一部分论文中集中探讨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问题。首先,在对董事的忠实义务含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忠实义务既有浓郁的道德性,又有严格的法律性,是两者的有机结合。接着结合我国公司立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以下几种具体表现样态分别进行了阐释和论证:1.自我交易禁止之义务。本文在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关于自我交易禁止之义务的立法例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现代各国公司立法普遍对自我交易规定了有条件的许可,而不绝对禁止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但大都规定了相应的程序性标准,我国也不绝对禁止自我交易,但立法上有自己的特点。2.竞业禁止之义务。本文在对在对我国和其他国家关于竞业禁止之义务的立法例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其他国家公司立法对于董事从事竞业行为并不绝对禁止,而是有条件地许可,与其他国家的立法例相比,我国的公司立法对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有自己的特征,其中最大的特征是我国对董事竞业活动采取绝对禁止的态度,因此也就没有董事竞业活动许可的程序性标准。3.篡夺公司机会禁止之义务。本文对公司机会的判断标准和董事违反其义务时的救济方式等问题作了分析,并指出对于董事篡夺公司机会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公司法中没有涉及,这应该说是立法上的一个缺憾。4. 滥用公司财产禁止之义务。本文对我国《公司法》第59条,第60条规定的上述义务进行了阐释,指出董事因其经营管理公司的特殊地位而拥有支配公司财产的权力,为防止董事滥权谋私,因此法律有必要规定较为具体的董事滥用公司财产的禁止义务。5.保守秘密之义务。本文对我国《公司法》62条规定董事保守公司的秘密进行了阐释,指出保守秘密之义务也是董事的一项忠实义务。
第四部分是关于董事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董事的责任源自于董事对公司所负的各种义务,董事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3种。本部分重点分析了董事对公司的民事责任,包括董事对公司民事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以及董事民事责任的追究和免除等问题,并结合我国公司立法列举了董事对公司民事责任的具体表现。
第五部分是董事义务的监督问题。为了避免董事会及董事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而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除了在立法上规定董事之义务之外,大多数国家公司立法采取了对董事会及董事权力的三层监控设计:股东大会、股东个体及监事会,以保证董事履行其义务。本文结合我国公司立法和实践分别分析了股东大会及股东个体对董事义务的监督和监事会对董事义务的监督问题:基于股东大会的地位和职权,可以形成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制衡,为充分发挥这种功能,将来的公司法修改中应该增加股东的提案权和董事及监事的说明义务;股东个体也可以通过诉讼机制监控公司的经营者,除了现行法的规定之外,为强化股东个体对于经营者监督和制衡,我国公司法应该增设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监事会是公司机关中专门行使监督权的机关,为了监事会有效行使监督权,切实地促使董事认真履行义务,应该赋予监事会在必要时的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召集权和监事会的代表权和独立诉权。同时针对我国股份公司实践中监事会监督功能发挥不力,工作疲软的状态,指出要想真正发挥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制衡作用,必须实现监事会成员的独立化和专业化并提高自身素质,营造一个有利于监事会行使权力的环境。
第六部分是关于我国股份公司董事义务法律体系的完善。本文首先指出立法完善我国董事义务法律体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需要,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接着分别就我国股份公司董事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的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设想和立法建议,并分析了我国国有企业转轨过程中的董事义务问题:(一)关于注意义务,我国《公司法》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利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保护。虽然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先后颁布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来弥补《公司法》的不足,但其法律地位偏低且适用范围有限。本人认为,《公司法》应当增列董事的注意义务条款,内容可参照《到香港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的相关规定,在董事行为符合规定的注意义务时,即使给公司造成损失,他们也可以免责。董事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构成“重大过失”造成公司损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上一篇: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在的问题下一篇:中国轿车“价格战”:该出手时再出手
最新论文 最热门论文
On Cross-cultural Awareness in English and Chinese Translation
Cross-Listing and the Geography of Firms’ Ownership
Cross-Listing and Legal Bonding: Evidence from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Cross-Lis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Bonding or Avoid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Reform and International Listing: Case of the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校园网站设计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英语委婉语的交际功能
英语毕业论文:Collaborative Principled Negotiation
英语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汇总
图书馆管理系统
论文首页】【设为主页】【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
 
 
 
Copyright (c) 2002 ~ 2009 无忧集团旗下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