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在少数人中选人到在多数人中选人的进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经验总结与理论探讨 内容提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方式是正确运用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指导干部制度改革的结果,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产物。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标志着我国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突破了计划经济框框下封闭性、神秘性、保守性的干部选拔机制,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需要的新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是我党我国人才人事制度的重大发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公开选拔机制,是扩大民主的内在要求,也为今后开展直接选举工作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条件。 关键词: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经验 意义 为政之要,首在举人,更在以制举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需要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而要建成这样一支队伍,有赖于民主、科学的干部选拔制度,有赖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机制。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党管干部”原则的僵化理解,我们一直沿用“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落后、封闭的干部选拔方法,这一做法非常不利于我们发现、培养和使用优秀人才。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已经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干部选拔机制的改革问题因为事关重大,缺乏经验,所以迟迟难以突破,明显滞后于改革开放事业的进程,由此带来的问题正在对改革事业形成制约,现行的干部选拔机制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从80年代末期开始,各级党政部门开始大胆尝试,积极创新,创造了一些新颖而富有生机与活力,体现公开、平等、竞争原则的人事选拔制度,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社会反响最好、最大的就是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基本做法与发展状况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即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始创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盛行于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之后。其基本做法可以归纳为两句话:“公开平等,三推双考”。“公开”即在选拔前面向社会公开所选职位、条件、选拔方式,在选拔过程中公开考试考核成绩,在选拔后公开选拔结果。“平等”即在应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在考试考核成绩面前人人平等,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取人,而不是根据关系硬、路子广等等取人。“三推”,即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摒弃过去仅靠组织部门、领导个人推荐的做法,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社会团体等各个方面举贤、荐贤。“双考”即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克服过去只重品质考察,忽视其他方面考察的缺点,对候选人的思想品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在原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察。 选拔的条件主要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一般要求担任过所选职位下一级的职务,学历高的以及具有其他特殊条件的可适当放宽。考试的内容大致等同于招考初级公务员的考试内容,难度有所区别。有综合考试、专业考试等内容,部分省市在招考中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心理测评手段,有的还进行了策试。一般根据考试考察的总成绩高低排名,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党委推荐,(也有的采取层层筛选,不计上一轮成绩的方式)最后由党委讨论确定最终人选。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考核候选人在原工作岗位上的业绩、在人民群众中的评价等方面。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做法一经实践,就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各地党政机关纷纷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广开才路。各地在公开选拔的实际运作中不断总结、创新,使这一新生事物得到不断完善。选拔对象由企业领导干部发展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由部门副职发展到部门正职,由县处级向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两端延伸到乡科级和厅局级,由面向本地区发展到面向全国,由个别职位发展到大批量选拔。吉林省于1995年率先建立了公开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领导干部选拔制度。同年,四川省公开选拔10名副厅级干部、117名副处级干部。1996年,湖北省试用这种方法选拔了一名厅长。1997年北京市一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7名副厅级干部。1998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据统计,到十五大前,全国已经有27个省市区开展了这项工作,选拔了厅级干部352人,县处级干部4377人。1999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为此召开了干部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交流各地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经验,不久还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在更大范围内推广这一做法,逐步形成制度。 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理论依据与产生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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