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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饭店业竞争现状的深层思考 一、引言
中国饭店业是一个在改革开放后才真正发展起来的新产业。较之其它一些老的工业部门,饭店业较少有计划经济色彩,已基本形成了按市场经济规则运行的局面。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及竞争制度。根据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在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业中,竞争 能够有效地促进效率的改进和产业组织结构的优化。但是,这两种情况并没有在我国饭店业中出现。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我国饭店业的出租率和利润率基本呈下降趋势。1998年,饭店业的平均利润率已降为负数,饭店业竞争异常激烈。另一方面,饭店业产业组织 结构调整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止过。1984年到1985年,上海相继成立了华亭、锦江、新亚、东湖4家以饭店、服务业为主业的企业集团;1986年,中央领导提出要建立我国的饭店集团 ;同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体若干问题的规定》;1987年我国成立了联谊饭店集团、华龙旅游饭店集团和友谊饭店集团等3家饭店经济联合体;为了促 进中国饭店的集团化发展,国家旅游局在1988年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建立饭店管理公司 及有关问题的请示”并获得批准,中国的第一批饭店管理公司随之成立;1993年,锦江国 际管理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目前最大的一家饭店管理公司。可以看出,我国走的是以集团 化的方式来改善饭店业产业组织结构的道路。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上述措施没有达到预 期的效果。 企业集团是竞争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如果对我国饭店业的竞争现状没 有一个正确的把握,则饭店集团化的研究将是空中楼阁。目前,普遍认为我国饭店业竞争 现状是:价格竞争激烈,价格战愈演愈烈。至于原因,则多认为是重复建设、投资控制不 力、供大于求。这些观点虽然正确,但是偏于简单,尚停留在浅表层次,故不利于对饭店 业中其它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对我国饭店业中的竞争现状需要进行深层次的思考。
二、几个前提条件
笔者认为,在考察我国饭店业的竞争现状时,首先应考虑我国饭店业形成、发展的产 业环境,也就是,对该问题必须在一个由若干前提条件构成的框架内进行分析。这些前提 条件包括:(1)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2)饭店业生产力布局的特点; (3)我国旅游业所采取的发展战略;(4)我国饭店业竞争趋势;(5)我国旅游业发展阶 段性变化。
三、对我国饭店业竞争现状的描述
笔者认为,我国饭店业竞争现状表现为:过度竞争与竞争不足同时存在。其中,过度 竞争是指某个产业中由于进入的企业过多,已经使许多企业甚至全行业处于低利润率甚至 负利润率的状态。但是生产要素和企业仍不能从这一行业中退出,使全行业的低利润率或 负利润率的状态持续下去①。因此,判断过度竞争的基准有两个,一是企业过度进入该产 业;二是产业中过度进入的生产要素较长期地不能从该产业中退出,造成该产业的生产能 力的较大闲置或产品的大量积压②。显然,我国饭店业处于过度竞争状态,但在这种“过 度竞争”的状态下,仍有大量的新饭店进入这一行业。竞争不足③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 方面:第一,有效竞争手段不足;第二,独立竞争主体不足。这是由竞争主体的自身缺陷 引起的;第三,一些细分市场竞争不足。饭店业内某些细分市场(从地区、档次、类型划 分)中进入企业数量较少,缺乏竞争。
四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对竞争现状的成因分析
第一,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地方和部门拥有了更大的投资自主权,成了经济 运行中极其活跃的利益主体。政策的放开产生了除传统对外接待部门外的大量新的投资主 体。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原有利益主体的运行特征发生了变化。 计划经济下原本并不清晰的利益主体被激活,同时出现了一批原体制以外的全新主体。随 着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出台(其中推动作用最大的是1985年提出的“五个一起上” 政策),这些利益主体的投资冲动迅速得到释放并不断增强。在当时饭店供给严重不足的 状况下,多渠道的投资迅速进入饭店业,饭店数量急剧增长。虽然在某些年份由于一些限 制政策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是,饭店业的平均增长速度仍然较快。 我国涉外饭店的数量从1978年的203家增加到1998年的5782家,20年间饭店数量增长了27. 5倍。1991年,当时全国2100家饭店分别隶属于500多个主管单位④。1998年全国5000多座 饭店中,约有2000~2500家饭店是各级党、政、军机关的直属企业⑤。尽管从1986年起就 陆续有人指出饭店业数量增长过快⑥,国务院和国家旅游局也曾发文试图加强对饭店建设 的宏观控制⑦,但是,由于各级政府、部门、集体强烈的投资获利冲动及投资目标的多重 性,加之主管部门有限的行政约束能力,各类政策的可执行性及各地区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许多地方政府出于地区利益及产业建设的考虑,出于城市建设和增加就业等多方面因素 的综合考虑而鼓励饭店的建设),政府对饭店业的各种进入限制政策(如多次规定在七大 热点地区若干年内原则上不准上饭店建设项目)基本没发挥作用。 然而,前面提到的各种利益主体的投资倾向不仅仅局限于我们所说的一般意义上的饭 店业——涉外饭店中,还扩展到了社会旅馆业之中。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和国家 工商局1999年6月联合进行的一次全国旅游住宿设施调查所获得的数据,1998年,全国社会 旅馆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疗养院、培训及会议中心)共约7.2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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