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
上市公司在
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具有
股权融资偏好,根据《中国证券报》的相关数据统计显示:1997年我国
上市公司累计筹资额958.86亿,其中的股权筹资额就占72.5%,1998、1999年这个比例分别为72.6%和72.3%,而这三年
债权融资的比例则分别为17.8%、24.9%、25.1%。而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上
股权融资比例要小得多。以美国为例,美国企业从证券市场筹集的资金中,
债权融资所占的比重比
股权融资要高得多。据统计,从1970年到1985年,美国企业通过
债权融资筹集的资金在企业外部筹资中所占的比重为91.7%,远远大于
股权融资所筹资金的比重。阎达五等(2001)的研究结果显示:约四分之三上市企业偏好
股权融资;我国
上市公司融资的顺序依次为:配股式增发-可转换债券-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
关于我国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研究,大多数学者从我国经济转型期体制性因素的角度加以论述。他们认为正是因为体制性因素导致我国企业融资背离了西方财务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啄食顺序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融资应优先考虑
内部融资(留存收益及折旧),然后是债务融资,最后才考虑
股权融资。本文则认为我国上市企业的
股权融资偏好是我国特定的理财环境与某些西方财务理论结合的产物,我国上市企业在选择
融资方式时在某些方面与西方财务理论是一致的,如
内部融资方面,陆正飞和高强(2003)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研究得出:我国
上市公司表现出优先使用内部
融资方式的趋向。本文试图从
非体制性因素的角度结合西方财务理论和我国特殊的理财环境解释我国上市企业的
股权融资偏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