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经济技术落后,资本稀缺,抗灾能力低,防灾意识不强,加之不合理经济活动对环境的过度干预以及发达国家转嫁环境灾害和社会危机,致使发展中国家产生灾害的潜在因素在日益增加,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与经济因素对灾害的影响都在日益加深,形成恶性循环。从灾害经济学的角度审视发展中国家的减灾防灾,应采取的主要对策有:谋求经济—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经济系统的承灾能力;建立和完善综合救灾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发达国家转嫁环境灾害的问题。
灾害系指由于某种不可控制或未能预料的破坏性因素的作用,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突发性或累积性的破坏或恶化,并超越当地社会经济系统的承载限度而引起人群伤亡和社会财富灭失的现象和过程。广义的灾害包括三个基本成因类型:第一类是纯自然型灾害,如火山、地震、暴雨、山崩、海啸等;第二类是自然—人为复合型灾害,包括洪涝、干旱、酸雨、烟雾事件、尘暴、沙漠化、水土流失等;第三类是纯人为型灾害,如人口失控、交通事故、三废污染、水灾等。地球上的灾害既广泛而又频繁,已成为制约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据统计,20世纪全世界已有约500万人死于自然灾害,8亿人的生活受到影响,人类每年创造的财富约有10%~20%被各种自然灾害所吞噬。
灾害是一种自然—社会综合体,是自然系统与人类物质文化系统相互作用的产物,因而具有自然的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不同国家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经济地位与制度、社会经济发展历程的不同,其灾害经济关系也有显著的差异。一般而言,同等灾害对类似地区的破坏和影响在发展中国家远比发达国家严重,其差别有时达一个甚至几个数量级。因此如何在发展经济的进程中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威胁,已成为当今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极为紧迫和严峻的问题。本文在分析发展中国家灾害经济关系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成因的基础上,从经济学角度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减灾防灾应采取的主要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