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否必须引入境外投资者
20多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没有停止过,但过去的改革显然没有触及最根本的问题,因此,困扰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一系列问题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经之路。但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和公司治理的建立和完善,是否必须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似乎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按照监管当局的本意,引进战略投资者,是为了用股权换机制、换管理、换技术,通过引进国外合格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改革。但这种良好的愿望能否实现,却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有资料表明,我国先期引资的商业银行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绩效改善的结果,相反却出现了某种程度的业绩下滑。另一个重要的佐证,就是不久前发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金融生态研究报告。该报告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问题70%是由于外部环境造成的。这说明,光靠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并不一定就能够解决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推进商业银行的改革,还有赖于中国整体的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外资进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其目的也并不一定与我们的良好愿望相一致。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中国商业银行.是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他们向中资银行投资购买股权,一是为了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二是为了顺利地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开拓金融获利的业务;三是通过投资八股,争取董事席位,可了解掌握中资银行经营的优劣势和经营商业秘密,特别是获取优质客户,以便在开拓占领中国金融市场时预先制定竞争对策,为控制、占领,垄断中国金融市场作准备。
至于引入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技术、产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也不一定需要通过向外国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方式来实现,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象招商银行这样的中资银行;虽然没有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通过自身的努力,也表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其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各家银行中居于前列,在国际上也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力。
因此,把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作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种途径可能是合适的,但把此作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必然步骤.则需要慎重考虑。
二、国有商业银行是“贱卖”了还是“贵卖”了
这是近期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由于建行、中行。工行出售给外国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都没有超过1.20元人民币,这些价格甚至低于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出让价格,于是,引起了一篇唏嘘声。对此,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官员纷纷发表谈话,认为这个价格是合理的,并没有贱卖,甚至有的学者举证说这个价格不是贱卖而是卖贵了。如何看待这个出售价格?笔者以为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分析: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的价值究竟应该如何来评价?银行的净资产虽然是判断一家银行价值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就我国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来说,由于长期以来存在不合理的行政干预、过多地承担政策性职能,其资产质量和盈利状况不尽如人意。但国有商业银行也有巨大的无形资产,这是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有国家信用的强大支撑,虽然其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职能,但同时,也因为其国有性质,获取了来自于政府的巨大利益,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具有先天的优势。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品牌是中国商业银行中最有价值的品牌,其品牌认知度是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第三,国有商业银行掌握了中国最主要的公私客户资源和大量优秀的人力资源,而这是商业银行创值能力的核心因素。第三,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巨大的销售网络,其网点遍布全国城乡,具备了在全国所有地区开展各种业务的物质条件,而且,这些网点大多占据了各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其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升值潜力。
其次,国有商业银行引资谈判是否公平?既然是一种市场行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就应当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应该引入竞争机制,既应该向外国投资者开放,也应该对国内投资者开放。但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在怎样的一种背景下引资的呢?在此之前,我国官方事实上已经明确宣布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引资。上市的时间表,并同时确定了股改上市的前提条件是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于是,国内投资者首先被排除在外,而来自政府的时间目标,又迫使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引资谈判。这样,实际上在引资之前,我们已经把谈判的主动权全部交给了境外投资者。不仅如此,对国有商业银行价值的评估权也无一例外地都交给了外资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国有商业银行股权定价能否做到公平、合理,也就不难得出结论。
国有商业银行是否被贱卖,还可以从与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引资价格的比较中作出判断。从已经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城市商业银行来看,其出售给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权价格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有的甚至高出一倍。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我国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还是其无形资产,都不可能与国有商业银行同日而语,而外国战略投资者也不可能花冤枉钱去购买物非所值的东西。城市商业银行引资价格之所以能够普遍高于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是因为其引资过程更加符合市场化原则.其谈判条件较为公平;另一方面,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评估、定价过程中,并没有把主动权全部交给外资机构,而是让更加熟悉中国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的中资机构参与。
三、国有商业银行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是否会威胁国家安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和平年代,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由于金融体系被外国资本控制而给本国经济带来灾难性后果的事例,在当今世界并不少见。在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向外国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时候,人们担心因此埋下金融安全隐患,也不能说是杞人忧天。理性的态度应该是在引资过程和引资之后,充分考虑金融安全问题,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出现损害国家利益的后果。
引资后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第一个可能性就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被外资控股。显然,银监会对外国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的限制,正是从保障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而作出的规定。而大多数同志也认为由于外资持股比例被限制在25%之内,国有商业银行不可能失去控制权。但这只是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