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中东欧8国银行产业转型最重要的步骤之一是引进外资银行,形成了外资银行在该地区银行市场占有巨大市场份额的基本格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外资银行对中东欧8国银行产业的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既改善了中东欧8国的宏观经济金融环境,也带动了本土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外国战略投资者,中东欧8国,银行产业
一、引言
在我国正在进行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成为重要举措之一。美国银行和淡马锡公司投资建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淡马锡、瑞银集团和亚洲开发银行投资中行,高盛集团、安联集团和美国运通公司投资工行。加上过去境外金融机构对我国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已有21家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境外战略投资者”入股了17家中资银行,投资总额超过160亿美元。一时间,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问题成为国内理论界和业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并且引伸出诸如“银行贱卖”和“金融安全”等一系列论争。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界定,所谓“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实质上就是向规模庞大、实力雄厚、业绩优良、信誉良好、管理先进、遵纪守法并具有长期的国际银行业营运经验的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一定额度的股权,以改善国内银行治理结构,获得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以及风险管理等技术支持,提升银行整体形象和国际竞争力。
在国外文献中,迄今为止还没有“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境外战略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的说法,只有“战略投资(Strategic Investment)”这一术语,它是指国际投资机构运用收购或兼并的方式,对其它企业进行参股或控股的投资银行活动,是当代全球投资银行直接投资(或自营投资)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花旗集团和高盛集团等全球主流金融机构,战略投资收益占总收益的比重越来越大,是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当然,像我们现在所做的一样,把进行战略投资的机构定义成“战略投资者”、把向境外进行战略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定义成“境外战略投资者”、将向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份理解成“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是符合我们的习惯和可行的。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官方对引进的战略投资者也可以给定诸多约束条件,但是,国外金融机构的“战略投资”本身并没有这些限制,而且,各国对引进的战略投资者的约束条件差异显著,比如,中东欧国家在引进境外金融机构时对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股权额度就没有我国这么严格的限制。
中东欧国家特别是已经加入欧盟的中东欧8国的银行体系改革进程与我国银行产业的改革进程出奇地相似,同样也是先建立二元银行体制,后进行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在进行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时,其重要举措也是“引进外资银行”,向外资银行出售国有银行股份。由于当时中东欧8国的银行体系面临的问题与我国现在银行体系面临的问题几乎同出一辙,它们引进外资银行的目的、选择外资银行的条件等方面与我国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实质上是同样一回事情,另外,查看进入中东欧8国的外资银行的年报数据,它们也是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将其在中东欧国家银行产业的股权投资当成“战略投资”。不过,中东欧8国的“引进外资银行”与我国当前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之间也存在两点显著差异:1.在时间上,中东欧国家比我们做得更早。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工作,在中东欧8国已经成为“过去完成时”,在20世纪末期它们就已经基本完成了引进外资银行的工作;2.中东欧国家引资幅度更大,市场开放程度更高。按照我们现有法规,单个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够持有的股份最高额度为20%,境外战略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25%,但中东欧8国允许外资银行持有的股权比例从一开始就要大得多,经过一系列调整后,单个外资银行的股权比例大部分都超过50%,最高达到了90%多,实际上实现了控股(陈柳钦,2006)。种种迹象表明,中东欧8国政府对外资银行股权比例的控制,重点不在单个银行,而在整个银行市场。正是因为这样,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中东欧国家银行产业的发展变化对我国而言更具有借鉴与启示意义。
二、当代中东欧8国银行产业的三大结构性特征
本文研究的中东欧8国(CEE-8)是指2004年5月欧盟首轮东扩后加入欧盟的8个中东欧成员国,包括波兰、匈牙利、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这8个国家除了地理上属于同一区域,更主要的共同之处是它们都较早进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是所谓转型经济(Transition Economy)的典型代表。作为经济转型最重要的一部分,中东欧8国也较早进入银行体系改革进程,其银行体系改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意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欧洲中央银行(ECB)、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性或区域性金融机构以及在中东欧银行产业涉足较深的奥地利RZB银行、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和一些专门的金融研究机构对中东欧银行产业特别是欧盟8个新成员国银行产业的现状和未来都非常关注,定期或不定期会发表一些研究报告,本文的数据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这些研究报告。
中东欧8国的银行改革虽然在力度和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RZB(2004)认为,它们大致都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1.建立二级银行体系(Two-tier Banking System);2.调整银行资本结构(Recapitalization),实行银行市场化和私有化;3.开放银行市场,特别是大力引进外资银行(Foreign Strategic Investor),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
“二战”结束后,苏联将广大的中东欧国家纳入以其为轴心的华约阵营,主要通过军事存在将它们控制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这8个国家的银行体系自然而然接受的是苏联的大一统银行体系,即一级银行体系,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融为一体,财政与金融混为一炉,排斥商业信用和市场竞争,国家主体银行成为全国的发行中心、出纳中心、信贷中心和结算中心。由于职能异化和行为扭曲,一级银行体系从本质上不能适用市场经济要求,改革与转型成为必然。
中东欧8国银行改革的第一阶段在暴风骤雨式的转型初期、有些国家(如匈牙利)甚至在转型前期就已经开始,目的是打破计划经济下的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建立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市场主导的商业银行,使银行体系适用市场化改革要求。这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