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讽是《傲慢与偏见》的艺术精髓所在。译者在翻译时既要具慧眼识别,又要最大限度地传译,使读者能充分欣赏到原文的反讽特色。王(V1)、孙(V2)、张(V3)三个译本各尽所能、各有千秋,但也有不尽人意之处。①
① Austen Jane: Pride and Prejudice[Z]. New York: Bantam Books, 1981以下各处Pride and Prejudice中的原文均引自该书其三个译本分别为王科一. 傲慢与偏见[Z].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3; 孙致礼. 傲慢与偏见[Z]. 南京: 译林出版社, 1991; 张玲张扬. 傲慢与偏见[Z].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92.(文内依次以V1 V2 V3表示)
关键词:反讽;翻译;赏析
Irony作为一种修辞手法,通常指故意用与原意相反的话来表达本意,以达到谐谑、嘲弄、讽刺、喜爱和亲昵的目的。英语里irony的含义远比汉语里的广泛,它不仅指作为修辞格的verbal irony(反语),也指一种文学技巧(a literary device),主要包括:verbal ironydramatic irony(戏剧性反语)和situation irony(情况反常)即literary irony(嘲弄[1])(p306)。此外,irony还被人们用来表示一种对世界的认识、态度和心态:对世界加以描述、分析与推断,或对世界的矛盾和对抗表现出的一种冷静的、超然物外的态度等等[2](p64)。Irony作为英语辞格(verbal irony)和汉语的反语基本相同。
Irony是英语文学翻译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作者或言者的真实思想往往取决于个别词语的微妙差异,说出的话语是一回事,而其所指却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在翻译中直接表达出来便会显得生硬、不宜[3](p218)。某些副语言特征(如拼写、语调)是构成某段话语特征的基本要素,在实际翻译中要重现这些特征绝非易事。译者不仅要具备足够的原语文化和历史背景知识以识别原作者的反讽意图,还必须具有熟练驾驭目标语的能力以便将irony准确移述出来,使译文读者同样能领略原作的俏皮与幽默。
在奥斯丁的小说中,irony是其艺术创作的精髓之所在。奥斯丁的幽默和讽刺不动声色,微言大义,反话正说,令人常感余痛难消[4](p7)。反讽艺术渗透于《傲慢与无忧论文 【http://www.uklunwen.com】偏见》整部小说中,贯穿于人物刻画、情节发展与小说结构之中。本文拟对傲慢与偏见的三个译本(V1王科一译,V2孙致礼译,V3张玲张扬译)中对Irony的处理作一粗略比较,着重赏析三个译本在保留原小说艺术效果方面的不同处理。
例1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p.1
V1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p.1)
V2 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p.1)
V3 饶有家资的单身男子必定想要娶妻室,这是举世公认的真情实理。(p.1)
《傲慢与偏见》中的这一开首句无疑可说是整个英语小说中最著名的开篇语句了[5](p36)。原文里,irony 表现得淋漓尽致,富有特效。主句使用了一个严肃的大字眼“It is a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仿佛在宣读一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客观规律,然而从句的语调却急转直下“that a single man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变得平淡无奇[6](p303)。整部小说的喜剧性反讽基调便由这一突降法的开篇首句奠定。V1用渐进法翻译这一句子,读起来通顺、流畅。尤其是“凡是”一词的选用,加重了原文的反讽语气,“凡是”二字足以表明这条所谓客观真理的绝对正确性,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存在。译文取得了与原文同样幽默的效果。V2意义传达准确,句子凝练、匀整、利落,但缺少了原文的反讽意味。V3的遣词非常正规,如“饶有家资”,还具有诗一般的韵律,比如“资”、“子”、“室”、“理”等。然而,把这么一个精辟的语句译成一个字正腔圆的陈述句,诙谐之意味就全盘失落了。
当然,若从文体角度分析,三个译本都还有改进的余地,因为三个译本都对原文语序作了改变,而文学作品的形式本身就是内容或者内容的一部分,改变形式就意味着改变内容。根据这一观点,可以将此句译为“有这么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所有富有的单身男子都必定要娶妻子。”以从语言形式上体现原文的风格而又不改变其内容和意义。
例2 ... and Miss Lucas, who accepted him solely from the pure and disinterested desire of an establishment, cared not how soon that establishment were gained.( p.93)
V1 卢卡斯小姐所以愿意答应他,完全是为了财产打算,至于那笔财产何年何月可以拿到手,她倒不在乎。p.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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